尊敬的患者,您好: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医保局及医保中心的通知,我院自2021年5月1日24点停止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收费标准和医保结算标准。自2021年5月2日零点起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收费标准和医保结算标准。
《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较《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价格变化如下:西药和中成药取消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次性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大型医用检查项目、检验类项目等费用降低;诊查费、护理费、部分手术项目、部分治疗项目等价格有所提高。对于非特需医疗患者,我院将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调整将不会对您的治疗产生影响,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进行价格调整期间医保报销结算、出院结算手续的办理。希望您理解、支持!
谢谢!祝您早日康复!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