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种过新冠疫苗,健康码和行程码都是绿码,为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为啥要实行“一患一陪护,非必要不陪护”?
近期,西安各大医院均实行 “一患一陪护”“谢绝探视”等住院封闭管理措施。
这是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包括对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对此,部分人不理解,甚至为此和医务人员争吵。
12月13日,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感染部刘冰主任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虽然你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为什么还不能进病房探视?
“新冠病毒尤其是一些变异株传染性较强,您无法确保与您接触过的每个人都是‘安全’的!” 刘冰主任说。
她紧接着说,假设您接触了100个人,而这100人每人又各自接触过100人的话,这1万人中如果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您就有可能间接感染新冠病毒。因此,为了住院患者的健康安全考虑,医院“谢绝探视”就显得很重要。
接种了疫苗,为啥还不允许进入病房探视呢?
根据数据显示,疫苗接种的确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接种过新冠疫苗也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
为啥住院只允许一名陪护?
医院是病人聚集的公共场所,是一个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患者及亲友的健康安全。陪护越多,风险越大,陪护人不但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而且也容易导致在医院感染后把病毒带回家。因此,医院实行“零陪护”或固定陪护, “一患一陪护,非必要不陪护”。现在,探望病人的方式有很多种,视频通话也可以表达关切之情,请大家理解和配合医院“谢绝探视”的规定。
违反了医院管理规定有什么后果?
后果很严重!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