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烈属就医优惠政策
为扎实落实陕西省退役军人卫生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工作,更好地关爱退役军人,把“尊崇军人,致敬军属”落到实处,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对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烈属在我院就医给与优惠。
一、门诊优惠
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烈属门诊检查享受8折优惠;门诊检查费(以系统维护的优惠项目为准)不包含药费、材料费、血费、医保报销的特检特治项目、门诊医保统筹、慢性病、血液透析、放化疗、医疗美容项目等。
二、住院优惠
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烈属住院可享受医保、商保结算后自付费用(不含医保、商保外自费项目,不包含药费、材料费、血费、超标准床位费等)90%的优惠(无医保的自费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烈属优惠10%,范围同前),一年内退役军人、烈属累计优惠不超过2000元,退役军人直系亲属不超过1000元。年度优惠额度是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累计给付的优惠之和的上限。额度按每人每年计算,不可转移或累加使用。按照当次医疗出院日期为准计入当年度额度。
三、实施办法
(一)相关人员就医由门诊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审核相关信息。
(二)门诊优惠流程:相关人员办理就诊卡后,需持门诊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签字的《门诊医疗费用优惠审核表》(附件一),在门诊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折扣设定。折扣设定完成后,门诊就诊支付时直接享受门诊优惠。一次设定,长期有效。
(三)住院优惠流程:
相关人员办理完出院结算,由结算窗口收取《住院医疗保障申请单》(附件二)、退役证、烈士证等复印件,发票、出院证及诊断证明、医保结算单原件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计算审签完毕,将优惠金额转入退役军人或其直系亲属银行卡内,以预留银行卡信息为准,5个工作日内到账(遇节假日顺延);如需领取现金,财务部计算审签后电话通知,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带身份证(或者退役证)原件来院领取。本单位的退役军人及其亲属,按员工及亲属优惠文件办理。
四、说明
(一)本院所保障的退役军人指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等工作,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包括转业、复员、自主择业、离退休人员等;
(二)本院所保障的退役军人直系亲属包括军人\退役军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等。
(三)本院所保障的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四)本办法由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负责解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门诊医疗费用优惠审核表
2.住院医疗保障申请单
附件1
门诊医疗费用优惠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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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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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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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亲属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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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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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役军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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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定 |
门诊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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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人员:(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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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与退役军人关系选填,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
附件2
住院医疗保障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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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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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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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亲属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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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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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役军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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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定 |
门诊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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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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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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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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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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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科室主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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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财务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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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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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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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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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盖章) |
财务审核人:(盖章) |
备注:与退役军人关系选填,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1日印发